1、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
2、企业变更董事会的申请书
3、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会决议/执行董事决定/股东(会)决议
4、补充合同(独资企业免)及补充章程
5、投资者材料:投资者为公司,请提交公司合法的注册证明(复印件)、签字授权委托书;投资者为个人,请提交合法身份证明
6、已年检的批准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
7、投资者盖章确认委派到企业的新(正本)、旧董事会成员名单/执行董事任职书
8、审批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
(备注:以上文件未列明提供复印件的,请提供正本。所用资料用A4纸。)
投资各方签署的文件,应将签署人的姓名打印在文本上,再由签署人在打印的姓名旁边签名。签名样式应前后一致。
申请人的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、有效,用中文书写或附有中文译本。提交复印件的,复印件应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,同时提供原件核对。